各村、各机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根据省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河道“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河长办〔2017〕 23号)、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全市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常河长办〔2018〕5号)和常州市金坛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区河湖“三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坛河长〔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金城镇河道“三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3日
附件:
金城镇河道“三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