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村: 根据《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紧急通知》(常坛263办〔20118〕72号)文件精神,我镇部分养殖场仍存在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具体名单见附件),群众多有举报。请你村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坛政办发〔2016〕128号)、金城镇人民政府《关于畜禽养殖环境长效监管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18〕1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属地管理。一是对禁养区内养殖场全面排查,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关停到位;二是整治无望的养殖场纳入“散乱污”专项整治进行关闭,确保8月底前完成。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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