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相关单位: 狂犬病是一种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的人畜共患传染病。近年来,由于公众养犬数量不断增多,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狂犬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常州市农委“关于下发《常州市动物狂犬病防治计划(2018-2020)》的通知”(常农办发[2018]5号)和常州市金坛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犬类狂犬病防疫工作的通知” (坛动防指办[2018]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养犬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今年的犬类狂犬病防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进一步提高对狂犬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制要求,在春防方案的基础上,按照应免尽免的原则,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各负其责,密切协作,落实各项防控举措。 二、明确职责,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8年5月24日-6月13日 各村要广泛开展不同形式的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 动,提高公众防控意识,尤其要加强对养犬户的宣传教育。通过 经常性开展狂犬病综合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营造良好的狂犬病 防控氛围。 (二)第二阶段:集中防疫阶段,2018年6月14日-6月29日 对辖区内犬只进行集中免疫注射工作。各村可根据集中防疫情况发放告知书,告知防疫时间、防疫地点开展定点防疫,同时要与防疫人员密切联系,合理安排,提高犬类免疫率和覆盖率,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 三、加强疫苗管理和规范处置,保障物资供给 镇畜牧兽医站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切实做好兽用犬类狂犬病疫苗的采购、免疫注射器的供应和使用管理工作,并切实加强对犬防效果的监测。 四、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有效落实 镇相关部门将适时组织督查小组,对全镇犬类狂犬病防疫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常州市、金坛区防指办也将对我区犬类狂犬病防疫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并对因工作不力、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不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狂犬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