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机关各部门: 2017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扶持力度,严格秸秆禁烧管控,严明督察考核奖惩,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显著,区级通报全镇秸秆焚烧火点数1个(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考核位居全区前列。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成效,严防秸秆焚烧现象反弹,切实保障我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就做好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继续成立以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党政成员为副组长、各村、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切实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村是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本村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负总责,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组织全村人员严格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驻村领导、驻村部门是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监督和配合责任主体,对所驻村秸秆焚烧现象全面实施巡查监督,配合村委做好禁烧工作。 各村、驻村领导、驻村部门要结合省、市、区有关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总结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的经验,继续保持秸秆禁烧工作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镇机关部门、村、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层层分解落实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形成村委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切实做到机关干部驻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确保每个田块包干到人、责任到人。 二、强化综合利用 各村、镇农村工作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组织、指导建立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和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技术的推广力度,积极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要加大“合作服务”、“村企结合”、“劳务外包”及“整村推进”等秸秆新型收储手段的推广力度,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以禁促用,以用促禁,疏堵并举,切实解决秸秆出路问题。 三、强化巡查督查 国家、省、市、区各级部门今年将继续利用卫星遥感路面巡查和PM2.5自动监测等监管手段,使用无人机、全球眼等高科技设备开展抽查督查,并公开通报火点情况。各村、驻村部门人员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联合巡查,重点加大对241、340省道、出入城区交通要道、加油站、粮库、通讯、电力设施和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以及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镇巡查督查组要加密抽查、督查,并及时与上级巡查组保持沟通、协调,及时通报上级相关情况。秸秆禁烧期间,各驻村部门巡查人员要及时将巡查发现的火点情况向所驻村通报、向驻村党政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对上级通报的火点情况,各村要迅速处理,认真查找原因,上报核查结果,并举一反三,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四、强化考核奖惩 镇政府将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考核办法以及镇政府的相关考核规定,加强对各村、驻村党政领导、驻村部门人员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督查考核。对通报的第一把火(第一处火点)、对因大面积焚烧秸秆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对享受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田块发生大面积焚烧现象的,坚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舆论引导 各村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广播音响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提高农民秸秆禁烧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增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自觉性。对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组织得力、措施扎实、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办公室要认真总结并进行宣传报道,对秸秆焚烧现象严重的村组要进行公开曝光,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当前,各村、机关部门要把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督查、督办秸秆综合利用、禁烧网络建立和禁烧责任落实情况,亲临夏收现场组织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村在2018年5月27日前,将本村夏季秸秆禁烧巡查小组以及责任人名单、联系方式报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办公室。联系人:吕从珍;联系电话:82858576、13961414625。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