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气象局关于印发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气发〔2018〕4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1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有关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要求,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指导乡镇(街道)、建制村(城市社区)细化落实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现就金坛区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的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播的人员配置是怎样的?
答:各镇(街道)、村(社区)、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应分别明确2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播人员(以下简称“接收传播人员”),一般为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村民小组(居民小区)明确1名接收传播人员,并制定接收传播人员职责。
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有什么样的接收和传播设施?
答:明确将手机作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主要设施。金坛区气象局将通过手机短信和基于钉钉软件(阿里巴巴出品的移动智能办公平台)基层信息员平台两种途径,将预警信息发送到镇(街道)、村(社区)、重点防御单位接收传播人员,由接收传播人员再转发到村(社区)、重点防御单位、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建立的QQ群或微信群。
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有什么样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答:建立健全“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居民小区)—户—人、气象重点防御单位—人”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机制、反馈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直通式扁平化气象灾害预警传播流程。
问:如何确保气象灾害预警接收传播责任人信息的更新?
答:建立气象灾害的接收传播人员信息库,并及时更新,报送金坛区气象局。村(社区)、重点防御单位接收传播人员将纳入气象信息员队伍动态管理。建立孤寡老人、弱势群体等重点预警对象名库,并及时更新,报镇(街道)备案。
问: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有什么样的工作计划?
答:一、各镇(街道)确定2名预警信息接收传播人员,梳理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名单。明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播人员岗位职责、预警信息传播工作制度和流程,以及人员信息库和重点预警对象名库文件格式,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二、各村(社区)、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村民小组(居民小区)明确接收传播人员,建立孤寡老人、弱势群体等重点预警对象名库,报镇(街道)备案。并建立QQ群或微信群,落实接收传播人员岗位职责、预警信息传播工作制度和流程。三、各镇(街道)汇总本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居民小区)、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播人员信息库,以及镇(街道)落实气象预警传播人员岗位职责、预警信息传播工作制度和流程的文件,报金坛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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