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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方案2018年第2批次(17挂)建设用地
索引号 014139038/2018-00017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苏政地[2018]5049号 发布机构 国土局
生成日期 2018-07-23 公开日期 2018-07-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方案2018年第2批次(17挂)建设用地
 
常州市金坛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方案2018年第2批次(17挂)建设用地
苏政地[2018]5049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常州市金坛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方案2018年第2批次(17挂)

建设用地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坛)地工呈字[2018]第12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和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尧塘街道新春村、白马村、西榭村,直溪镇直溪村,朱林镇五联村,东城街道陇东村等15.2107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用于实施经苏国土资工矿〔2018〕9号文件批准的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方案。

二、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此页无正文)

2018年7月19日








抄送: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常州市国土资源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18年7月23日印发

附件: 省政府关于常州市金坛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方案2018年第2批次(17挂)建设用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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