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项荣保等6名同志职务和岗位调整如下:
项荣保同志负责救助站全面工作(救助站法定代表人);
焦慧娟同志任社会组织和区划地名管理科副科长,免去社会福利科副科长职务;
张震同志借调到社会事务科工作;
周婧雯同志借调到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工作;
强明同志借调到烈士陵园管理所工作;
沈灿军同志任婚姻登记处副主任,免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副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