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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01413910X/2018-0000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8-02-07 公开日期 2018-02-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领导、指挥全区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分析形势,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3、受理公民报警求助;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防范、侦察恐怖活动。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大型活动和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等工作。

5、负责并指导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承担机动车辆、驾驶人以及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

6、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事务和国(境)外人员在坛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秩序行为的工作。

7、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8、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9、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技、技防工作,制定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全区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由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区监管场所管理工作,管理区看守所、拘留所。

11、组织、指导全区禁毒工作;侦办全区毒品案件;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

12、负责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教育和训练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宣传工作;统一领导全区公安机关辅助人员队伍建设。

13、组织开展公安警务督察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区公安队伍的违纪案件。

14、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5、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工作。

16、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区的安全警卫工作。

17、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消防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8、按规定权限,对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0、道路交通管理、车辆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审计室、指挥中心、情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巡特警大队、警务督察大队、案审大队、科技信息通信大队、禁毒大队、看守所、拘留所,设置金城、滨湖、东城、西城、薛埠、儒林、尧塘、直溪、建昌、指前、朱林、西岗、水北、社头、茅麓、水上16个派出所。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包括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后勤保障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3家,具体包括: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本级、金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金坛分局后勤保障中心。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现代警务发展战略,切实树立“四种思维”,重点解决机制还不畅、合力还不强、基础还不牢、效率还不高、能力还不足“五大难题”,以新作为和新成效回应新时代的新要求。主要工作路径:深化“三项任务”,强化“三个保障”,带动全区公安机关效能提升、转型升级。

一是深化风险主动防控。推动风险防控由被动兜底向主动防范转变,由末端处置向前端化解转变。在防控稳定风险上,健全情报研判机制,针对涉稳事项和人员实施“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攻坚化解突破,完善执法指导、现场控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力争敏感节点保持“三个零发生”。在防控安全风险上,深化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完善挂牌整改、一患一策、包案督办和复查销案制度,以安全监管法治化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安全事故和伤亡人数“双下降”。在防控治安风险上,启动《现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加密视频监控、街面巡防和虚拟网络三维立体防控网络。深化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和打击行动,实行常态“三查”、精准整治和定向清除,保持警情发案下降、破案打处上升。

二是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全面推开警务机制改革,理顺合成与部门、情指与行动、警种与派出所这三大关系。突出合成合作,规范合成侦查、合成防范、合成服务等工作机制,建立权责明晰的警务合成工作效能监察办法,对合成作战过程、结果进行双问效。坚持情报主导,依托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实行情报指挥一体化运作,开展全警信息员、情报员、战斗员“三员建设”,将盯人控事向小矛盾、小隐患、小案件上延伸。深化机关实战,在打侵财等五个专班的基础上,建实专业作战单元,落实警种主侦主办、派出所配侦协办的打击责任,确保警种实战贡献大幅提升、派出所打处压力明显减轻。

三是深化基层基础工作。以“明责、减负、增效”为原则,推动基层工作高质发展。坚持重心下移,压实派出所基础工作责任,完善治安、社区民警工作手册和问题清单,发挥警种“指导+实战”的作用,推进基础工作标准化、效能化开展。建好专业手段,升级视频实战平台功能,建成三级物证电子实验室和“食药环”快检中心,建立“3+N”情报综合分析系统,布建人脸识别系统。强化保障支撑,实施好公安业务技术大楼二期、开发区现役消防站、巡特警基地等重点基建项目,提升警务现代化保障水平。

四是强化联动融合共治。全面融入现代治理能力和现代治理体系建设,加快警务工作社会化步伐。构建共治体系,提请区委牵头成立全区警务共治领导小组,逐步与党政部门和乡镇、街道签订《警务共治合作协议》。丰富共治载体,升级社会应急联动平台,完善合成维稳联动机制,深化公共安全联动共管,着力分流非警务警情,提升问题隐患的综合治理效果。夯实共治根基,推广网格化社区管理模式,建好用好多元共治力量,深入实施警社、警银、警企、警校等系列平安共建行动,提升社会面整体安防能力。

五是强化民意发展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服务加快发展、顺应群众期盼、依法履职尽责。坚持民意导向,做实民意“全访评”机制,重点解决交通治理、治安乱点、窗口服务等方面问题;坚持发展导向,围绕“两个加快攻坚突破年”,健全“一专班对接、一网式跟踪、一条龙办结”合成服务机制,推出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新举措;坚持规范导向,落实执法管理委员会等制度,推进案管、办案和涉案财物管理“三中心(室)”一体化建设,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六是强化过硬队伍建设。围绕讲政治、严纪律、强素质三个关键,深化现代职业警队建设。抓好政治建警,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深化队伍建设工作意见》,把思想上的收获转化为政治上、行动上的自觉。抓好纪律管警,成立纪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执行好政工干部专职化制度,搭建好民警职业管理平台、发扬好警务工作日志传统,制定好机关实战化工作清单,坚决反“四风”、转作风。抓好素质强警,紧跟专业化建设需求,建立问题导向型实战培训机制,培育一批标兵能手和专业骨干,将表彰奖励和警员晋升向一线倾斜,落实好民警家庭医疗保险等惠警政策。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区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坛财预〔2018〕7号)填列。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57176.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6407.51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下班交通费补贴、短途出差补助及养老金等经费。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8588.2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8588.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858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07.51万元,增长 2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下班交通费补贴、短途出差补助及养老金等经费。

(二)支出预算总计28588.2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22493.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及开展各项正常工作所需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3960.01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下班交通费补贴、短途出差补助及养老金等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3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及养老金等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413.85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养老金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2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医疗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98.55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相应医疗费及补助费比例也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303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老职工提租补贴等。与上年相比增加935.1万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调整提高了老职工提租补贴及新职工购房补贴的比例。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779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32.05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增加了上下班交通费补贴、短途出差补助及养老金等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079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75.46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提高了辅警人员经费标准。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与《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8588.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588.2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与《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8588.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7798.1万元,占62.3%;

项目支出10790.1万元,占37.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与《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176.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407.51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下班交通费补贴、短途出差补助及养老金等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2858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07.51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下班交通费补贴、短途出差补助及养老金等经费。

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武装警察(款)消防(项)支出60万元,与上年经费一致。

2.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182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04.55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下班交通费补贴、短途出差补助及养老金等经费;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49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5.24万元,增加30.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科技强警经费;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支出399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4.7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辅警人员经费;公安(款)刑事侦查(项)支出4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公安(款)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项)支出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民师维稳经费;公安(款)禁毒管理(项)支出5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支出21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3.4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交警辅助人员经费;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支出1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支出2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2.8万元,减少52.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安排了监管场所维修改造等专项经费,本年度所需经费减少了;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63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2.9万元,增长9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武警中队、专职消防队工程项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12.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09.85万元,减少79.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划入养老处发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588.4万元,2018年新增项目;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635.3万元,2018年新增项目。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5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万元,增长19.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7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55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相应医疗费及补助费比例也增加。

(四)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08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4.9万元,增长14.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077.6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487.18万元,增长82.5%,主要是调整提高了老职工提租补贴的比例;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87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3.02万元,增加55.8%;主要原因是调整提高了新职工人员购房补贴的比例。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779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4922.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84.9万元、提租补贴955.7万元、津贴补贴5130.4万元、购房补贴995万元、奖金62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8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53.7万元、住房公积金1083.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25万元、离休费14.8万元、退休费256.8万元、生活补助12.3万元、奖励金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万元。

(二)公用经费 2875.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0.1万元、印刷费16.5万元、水费16.4万元、电费34.3万元、邮电费61.2万元、差旅费63.5万元、维修(护)费6.9万元、会议费117.6万元、工会经费88.5万元、福利费1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5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7.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588.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07.51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下班交通费补贴、短途出差补助及养老金等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779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92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84.9万元、提租补贴955.7万元、津贴补贴5130.4万元、购房补贴995万元、奖金62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8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53.7万元、住房公积金1083.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25万元、离休费14.8万元、退休费256.8万元、生活补助12.3万元、奖励金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万元。

(二)公用经费 287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0.1万元、印刷费16.5万元、水费16.4万元、电费34.3万元、邮电费61.2万元、差旅费63.5万元、维修(护)费6.9万元、会议费117.6万元、工会经费88.5万元、福利费1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5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7.8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50.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3.8%;公务接待费支出6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950.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100万元,本年数与上年度相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850.8万元,本年数与上年度相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63万元,本年数与上年度相持平.

公安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00万元,本年数与上年度相持平.

公安部门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50万元,本年数与上年度相持平.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没有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87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3.38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及短途出差补助等经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80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80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 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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