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员调整及工作需要,局行政服务科、政策法规科与组织人事科合署办公,经研究决定:
张芸同志任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张玲同志任局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局行政服务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孙志龙同志局组织人事科科长职务。
此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