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
你单位编制的《常州市金坛区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2018年度防汛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收悉。经区防指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预案》,请你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预案》,使《预案》具有更强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请你单位在汛期进一步加强对所辖工程的运行维护,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安全度汛。
特此批复。
常州市金坛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