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镇《关于调整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河道护堤地工程建设处人员的申请》(镇政发〔2017〕1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切实做好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丹金溧漕河、通济河护堤地工程的建设工作,现同意孙桂华任建设处主任,于洪清、吴壮任技术负责人,张国锁任财务负责人,孟伟忠任安全负责人,沿线涉及联丰、白塔、沈渎、冯庄、长竹埂、元巷、后阳、南瑤八个行政村书记(社长)为综合协调负责人。 请你镇接批复后,按照《常州市金坛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程实施细则》(坛政办发〔2016〕94号)要求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负责工程建设管理。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18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