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按照区委保密办《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坛密办[2018]6号)要求,我局决定2018年在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范围内深入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和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评工作的组织
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认真对照《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保密自评自查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开展2018年自查自评工作和互联网电子邮件系统专项保密检查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和落实保密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建立保密自查自评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两个转变”,即由依靠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向本单位、本科室经常性自查自评转变,由依靠各单位、各科室检查向涉密人员日常自查转变。
二、督查工作的组织
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有关单位、各科室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进行督查,督查内容根据工作实际适当调整。
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督查内容:
1、各单位、各科室是否按照要求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查阅相关工作记录);
2、各单位是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保密工作,明确相关要求职责(查阅相关会议记录);
3、各单位保密自查记录是否完整,情况是否属实,自评结果是否公正;
4、涉密计算机防护和使用是否符合保密管理要求;密码设备在保密柜中存放是否正常(查看相关标识密级、保密提示语,查看“三合一”防护系统、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和安全审计等措施);
5、按要求及时查处严重违规和失泄密案件,并向局保密领导小组报送情况报告(了解查处工作机制,查阅相关报告);
6、自查自评工作是否形成总结报告。
三、做好总结上报
自查自评工作于8月上旬结束,各单位、各科室自查自评报告于8月10日前报局办公室(电子稿从办公平台报董静处)。
联 系人:董静 联系方式:82893286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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