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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67/2018-0002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交通运输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交运办〔2018〕27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18-05-11 公开日期 2018-05-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坛交运办〔2018〕27号


4月28日,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5月8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金坛区春夏火灾防控四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交通运输系统春夏季节的火灾防控工作都作出了明确要求,请各单位对照方案内容做好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攻坚。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强化措施落实。进一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危化品运输车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督促做好车辆养护及安全性能检测,防止带病行驶、疲劳驾驶、超载行驶等违章行为发生,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等。

二、强化客运行业消防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是否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客运站(场)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坏、保养良好;客运车辆灭火器是否携带、有效等

三、深化港口危化品码头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制度,作业区、生活区以及仓库等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警示标志并保持齐全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四、加强水上交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确保船舶各种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严防因船舶部件、设施设备老化而引起火灾事故和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严格落实非通航水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备案监管及水上交通安全相关规定。

各单位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请于5月18日前报局行业管理科,每月18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8日前报工作总结。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报送的有关情况数据要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届时,区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联系人:袁立,联系电话:0519-82897479。

附件1: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2: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坛区春夏火灾防控四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7号附件1.pdf

附件: 27号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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