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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龚海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44/2018-0000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教育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教人字〔2018〕9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8-04-09 公开日期 2018-04-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龚海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于龚海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坛教人字〔2018〕9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龚海胜同志任金坛区华城实验小学副校长;

倪网苟同志任金坛区河滨小学副校长;

夏斌同志任金坛区白塔中学副校长;

秦国荣同志任金坛区社头中学副校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7年3月算起。

特此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18年4月9日

附件: (009)关于龚海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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