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褚海燕同志任教育局团委书记(享受机关中层副职待遇,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小辉同志教育局团委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希即公布。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
附件: (004)关于褚海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