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近期市场电煤价格变化情况,我区相关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蒸汽价格管理的通知》精神,依据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成本测算,并衔接周边市县价格水平,决定将我区加怡热电供热基准价格从183元/吨调整至193元/吨,上浮最高不超过10%。
在经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确认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销售价格可在浮动后价格基础上另加不超过5元/吨脱硫汽价和3元/吨脱硝汽价。
以上价格自2018年1月20日供热抄见量起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