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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陈俊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16/2018-00016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人社局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坛人社发〔2018〕30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18-03-19 公开日期 2018-03-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陈俊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陈俊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坛人社发〔2018〕30号


各镇、街道人社所,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俊德同志任区劳动监察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免去区劳动监察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陈国洪同志任区劳动监察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

叶海同志任区劳动监察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免去区劳动监察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朱井原同志任区劳动监察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

陈杰毅同志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科副科长;

史颖同志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案件审理科副科长。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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