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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2017年常州市金坛区地储稻谷轮换验收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014138991/2018-00004
主题分类 粮食、盐业、烟草 体裁分类 通报 组配分类 其他 粮食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粮字〔2018〕4号 发布机构 粮食局
生成日期 2018-02-08 公开日期 2018-02-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2017年常州市金坛区地储稻谷轮换验收情况的通报
 
关于2017年常州市金坛区地储稻谷轮换验收情况的通报
坛粮字〔2018〕4号

2018年2月6日,常州市金坛区粮食局会同区财政局、农发行金坛支行组成联合检查验收小组,对地储稻谷轮换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本次验收工作结合了《常州市金坛区区级储备粮油承代储库点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对储粮安全工作也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看,金坛区地储稻谷轮换工作完成情况较好,在库稻谷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粮安全工作完成较好。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库点资质符合要求

金坛区地储稻谷承储企业为区粮食购销总公司,总公司依据《金坛区级储备粮暂行管理办法》决定代储库点。全区地储稻谷共分12个库点,27个仓廒进行储备。这12个库点及仓廒号分别是:江苏省薛埠粮食储备直属库(14、18、23号仓及立筒仓)、江苏省薛埠粮食储备直属库社头分库(11、13、14、16号仓)、区粮食购销总公司指前分库(12、13号仓)、常州市金坛金阳湖粮油有限公司(3、5、6号仓)、区粮食购销总公司涑渎分库(8、9号仓)、区粮食购销总公司唐王分库(1、2、3号仓)、金坛区银泰粮食有限公司(12、13号仓)、区粮食购销总公司洮西分库(14号仓)、金坛区常金粮食购销有限公司(10号仓)、金坛区利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1、3号仓)、区粮食购销总公司王甲分库(4、5号仓)、区粮食购销总公司西阳分库(3号仓)。经检查,这些库点证照齐全、人员配备合理、仓房条件合规、检化验仪器完备且符合技术要求、仓储设备及消防器材等均一应俱全,符合地储粮储备管理要求。

二、储粮数量符合规模

金坛区地储稻谷规模库存为粳稻10000吨、籼稻3857吨、成品大米800吨。经验收组实地核查,本次轮换结束后,实际在库稻谷数量为粳稻10000吨,籼稻5000吨(含加工成品大米用籼稻1143吨),符合轮换要求及规模库存规定数量。

三、仓储管理符合规范

每一个库点均做到保管人员定仓定责,定期检查仓内稻谷粮情;仓内稻谷保管维护较好,部分仓廒粮面盖上塑料薄膜、铺上踏仓板;粮堆四周的墙壁清洁,没有虫害痕迹;库区卫生情况较好,大部分库点场地清洁,无杂草、生活垃圾等杂物;各库点保管帐、粮情记录等台账齐全、数据详实,基本能按要求准确记录粮情变化。

经过检查,验收组肯定了地储稻谷的轮换工作,认为区购销总公司和各储存库点工作认真,符合轮换和储备管理规定要求,验收结果合格。另外,验收组也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几处问题,希相关库点加以重视,在仓储管理上精益求精:

1、薛埠库各仓粮面均未平整,无踏仓板。

2、涑渎分库、社头分库、唐王分库、登冠分库各仓廒仓门内未设置防鼠板,粮面上未铺踏仓板。

3、指前分库12号仓防鼠板不合格,仓内鸟雀较多,场地上有烟头;金阳湖公司3号仓内鸟雀较多。

4、各代储库点轮出储备粮时,出库程序不规范。必须要得到区粮食局批复后,由区粮食购销总公司开具出库单方可轮出储备粮。

以上发现的问题要求区粮食购销总公司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加强对各代储库点的日常监督,切实做到为区政府、为全区群众百姓储好粮、管好粮。

常州市金坛区粮食局

2018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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