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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金坛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8-0010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18〕133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8-07-24 公开日期 2018-07-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金坛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金坛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坛政办发〔2018〕133号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金坛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朱  霞    副区长

副组长:周忱成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国荣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柏虎斌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曹志荣    区发改委副主任

黄建平    金坛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丁秀良    区民政局副局长

孙  遐    区司法局副局长

潘洪军    金坛国土分局副局长

李洪年    区住建委副主任

李亚东    区农林局副局长

董文兵    区卫计局副局长

王东方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丁秀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区民政局:负责此次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重大问题,提出解决建议;负责履行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监督殡葬服务等职能,协调相关部门制止乱埋乱葬,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违规丧葬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区发改委:负责将殡葬改革发展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协调推进殡葬设施基本建设项目。加大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殡葬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依据《江苏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检查殡葬服务价格制定和执行情况,依法处置不按规定公示价格、殡葬领域乱收费、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

金坛公安分局:加强人口死亡登记,按规定开具《法医学死亡证明书》,及时做好死亡人员户籍注销登记工作;查处伪造和使用假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干扰、阻碍殡葬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负责对在火化区内无名无主或因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非正常死亡遗体进行法医鉴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通知殡仪馆就地火化;交警部门依法查处从事殡仪服务的“三无”车辆;负责清明等群众祭祀高峰期间的交通管制和疏导。

区司法局:负责加快推进殡葬法规制度完善,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

金坛国土分局:加强对公益性墓地、经营性公墓的土地审批管理,辖区内无新建非法公墓;依法查处未经批准将集体所有土地作为墓地的非法行为。

区住建委:负责殡葬设施建设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

区农林局:负责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

区卫计局:加强人口死亡登记,按规定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诊断)书》;督促医院加强对太平间的规范管理,配合殡葬管理部门做好遗体管理和接运;加强对院后转运车辆的管理教育,不发生接运遗体的行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对涉及殡葬的违法广告进行查处;对违法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区民宗局:负责做好回族等具有土葬习俗少数民族逝者身份的审核,并协助做好丧葬管理有关工作。依法规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纠正违法殡葬行为。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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