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立即开展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苏人社函[2018]42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保障我区医疗保险基金安全,防止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治病人、过度医疗、过度用药骗取医保基金情况的发生,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要求,区人社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成立稽查小组,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开展检查。
检查对象是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检查重点是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检查的主要事项:
1、协议医疗机构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情况;
2、医疗机构在医疗信息记录、医疗行为管控、出院医疗费用结算等方面履责情况;
3、是否存在降低标准住院、虚假住院、长期留存社保卡、虚假处方、以药换药、过度医疗、过度用药等违规行为;
4、检查2017年专项支付稽核行动问题整改情况。
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据服务协议进行处理,凡涉及骗取医保基金行为,除及时追缴骗取基金外,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情节严重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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