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690631、82690633
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清风路1号
联系人:常州市金坛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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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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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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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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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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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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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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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万吨豆腐猫砂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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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东湖路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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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经典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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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东湖路86号(租用金坛市裕华包装有限公司),本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建成后形成年产1万吨豆腐猫砂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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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废水符合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排放。
2.废气: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监控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要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
3.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设备减震、厂房隔声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噪声功能区标准。
4.固废:加强固废的管理,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捕集粉尘、废包装材料、餐厨垃圾和废油脂规范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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