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690631、82690633
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清风路1号
联系人:常州市金坛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0吨光伏组件高效焊带项目
|
常州市金坛区晨风路968号12栋
|
盛利维尔(中国)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金坛区晨风路968号12栋,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配套焊带制备一体机,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光伏组件高效焊带3000吨的生产规模。
|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废水符合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排放。
2.废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并加强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废气中锡及其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的排放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噪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或处置措施,实现“零排放”。规范建设一般固废及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锡渣、不合格品、布袋收尘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HW49)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