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共监管 >内容
2018年1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K27)
  信息来源: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8-12-0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690631、82690633

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清风路1号

联系人:常州市金坛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气动工具的震研生产加工项目

常州市金坛区常金路5号

常州金坛诚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金坛区常金路5号(租用常州华葵绗服制品有限公司厂房),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建设气动工具震研生产线,建成后新增年产转子50万件、端板50万件、气缸50万件的生产规模。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震研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震研工段,不得排放。生活废水接管排放。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噪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或处置措施,实现“零排放”。规范建设一般固废及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含油泥)(HW09)、废包装桶(HW09)、隔油沉淀池油渣废(HW08)、油泥(HW08)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含含油劳保用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