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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9
  信息来源: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8-12-0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4日。

联系人:  常州市金坛环境保护局行政服务科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19-82888448、82833554

邮箱:    jthbxzfwk@163.com

1、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

概况

相关

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塑料水瓶项目、新建瓶装饮用水项目

常州市金坛区儒园路1号

江苏福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100万元人民币,租用江苏儒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属1500平方米厂房从事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具备年产瓶装饮用水876万瓶(塑料水瓶为生产瓶装饮用水所需)的生产规模。

/

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本项目产生的过滤浓水、瓶/盖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儒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及表9中标准。

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

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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