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690631、82690633
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清风路1号
联系人:常州市金坛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建包装机械生产项目
|
常州市金坛区开发区河山环路2号
|
江苏中泰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金坛区开发区河山环路2号(租用江苏博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内厂房5396平方米)。总投资12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灌装机190台、旋盖机100台、贴标机60台、辅机120台的生产能力。
|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废水符合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排放(依托江苏博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2.废气:强化生产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落实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噪声功能区排放限值。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和废金属屑、焊渣、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HW09)、废包装桶(HW49)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含含油抹布和手套)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