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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K21)
  信息来源: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8-12-0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690631、82690633

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清风路1号

联系人:常州市金坛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0吨不锈钢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268号

盛利维尔(中国)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268号。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和基础设施,依托现有一期项目已停产两条生产线中的部分闲置设备,并新增退火炉等设备,新增不锈钢丝(直径0.1-1.0mm)5000吨/年产能(原12级、13级新型高硬度复合耐磨切割材料产能减少7000吨/年)。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排放。制备纯水需产生弃水作为清下水要求管理。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噪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其中南厂界执行4类区,北厂界执行2类区)。

3.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或处置措施,实现“零排放”。规范建设一般固废及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丝、废润滑粉外售综合利用;废拉丝油(HW08)、废槽渣(HW17)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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