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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K3)
  信息来源: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8-12-0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690631、82690633

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清风路1号

联系人:常州市金坛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高端页岩气开采用管智能生产线工程项目

金坛经济开发区金武路88号

江苏常宝普莱森钢管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坛经济开发区金武路88号,项目总投资55000万元,建设高端页岩气开采用管智能生产线工程项目,新增2条热处理线、3条车丝线和1条管端加厚线,对20万吨新型合金材料进行后道加工(管端加厚、热处理、车丝),产能保持原有不变。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产废水热处理线高压水除鳞废水、淬火废水、探伤废水定期更换,更换废水经车间高效过滤器过滤后回用;管端加厚线石墨废水经石墨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接管排放。

2.废气: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废气治理工艺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处理效率。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4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噪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其中南厂界执行4类区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或处置措施,实现“零排放”。规范建设一般固废及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氧化皮、铁屑、废白刚玉外售综合利用,污泥规范处理;废乳化液、油水混合物(HW09)、废活性炭(HW49)、废包装桶、袋(HW49)、含油废弃物(HW49)、水压废水(HW09)、废防锈油(HW12)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含含油劳保用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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