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690631、82690633
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清风路1号
联系人:常州市金坛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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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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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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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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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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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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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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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年产双壁波纹管900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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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17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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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和立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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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1768号(租用常州市松洋机电有限公司厂区内车间二的1层和局部2层),总投资150万元,配套建设BWGⅡ-100生产线和BWGⅡ-50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年产900吨双壁波纹管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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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该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符合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依托常州市松洋机电有限公司)。
2.废气: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产生和排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熔融挤出废气收集、处理要求,加强设施运行管理。废气中VOCs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524-2014)表2中“热熔,注塑等工艺”的标准和表5中其他行业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用有效的防振、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噪声功能区限值要求(南厂界执行4类区)。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HW49)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含含废油手套)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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