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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0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8-10-2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26日-2017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690631、82690633

通讯地址:金坛区清风路1号

联系人:常州市金坛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精密结构件生产建设项目

金坛经济开发区国际工业城

常州诚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HT01(平板)140.4万片、CV7A(中框)296.4万片的生产规模。

1.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间污染防治措施。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根据《报告表》确定的废水处理工艺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清洗废水经处理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废水接管排放。

3.按照《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9号)和《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相关要求,以及《报告表》确定的废气污染物治理工艺,配套建设各工段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并在实际生产中应不断优化废气处理工艺,提升其收集、处理效率。不断提升装备水平,改进生产工艺,强化生产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落实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4.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按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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