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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发布2018年第8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8-07-2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197号)、《关于下发2018年常州市金坛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通知》(坛食安委〔2018〕1 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区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按照常州市2018年每千人5批次的抽检任务,截至目前,我区共完成食品抽检1671批次,占全年计划的59.68%,合格率为99.04%。本月主要结合我区高温季节重点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抽检,包括种植养殖环节的蔬菜30批次、水果3批次,生产环节的肉制品24批次、粮食加工品30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流通环节的饮料22批次、酒类24批次、豆制品6批次、蔬菜38批次、蜂产品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罐头5批次、调味品8批次、食糖6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餐饮环节的调味品3批次、餐具65批次、酒类1批次、饼干饮料6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其他餐饮食品18批次,粮食环节的粮食加工品1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共抽检食品及相关产品337批次。本月抽检不合格品种及主要原因:餐饮环节餐具5个批次不合格,主要原因是5个批次的餐具中检测出大肠菌群。对不合格食品及其所涉及的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督促不合格产品的单位进行整改,同时开展调查处理。

下一步,我区还将重点针对高温季节的重点食品及相关产品来安排抽样,以着力解决食品抽检中的问题为导向,切实提高食品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实现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开、核查处置联动,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全区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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