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苏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现将市环保局关于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坛区振兴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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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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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关于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坛区振兴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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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金环审〔201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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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间:2018年7月5日
三、权利告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该许可事项如有异议或不服的,可在收到本许可决定之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时限内向常州市环境保护局或者金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时限内直接向金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9-82690635/82360631
2、电子信箱:jtjjkfqhbk@163.com
3、通讯地址: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境保护科,邮编:213200
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境保护科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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