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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发布2018年第7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8-06-2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197号)、《关于下发2018年常州市金坛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通知》(坛食安委〔2018〕1 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公布我区食品安全抽检的相关情况。


按照常州市2018年每千人5批次的抽检任务,截至目前,我区共完成食品抽检1334批次,占全年计划的47.64%,合格率为99.18%。本月主要结合我区春末夏初时令及端午特色的重点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抽检,包括种植养殖环节的蔬菜37批次、水果5批次,生产环节的炒货5批次、酒类6批次、粮食加工品19批次、肉制品11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蔬菜1批次,流通环节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肉制品15批次、饮料21批次、方便食品21批次、饼干3批次、罐头4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8批次、蜂产品8批次、蔬菜56批次、食用农产品50批次,餐饮环节的调味品33批次、餐具96批次、其他餐饮食品50批次,粮食环节的粮食加工品1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共抽检食品及相关产品473批次。本月抽检不合格品种及主要原因:餐饮环节餐具11个批次不合格,主要原因是11个批次的餐具中检测出大肠菌群。对不合格食品及其所涉及的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同时开展调查处理。

下一步,我区将重点针对高温季节的重点食品及相关产品来安排抽样,以着力解决食品抽检中的问题为导向,切实提高食品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实现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开、核查处置联动,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全区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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