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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19日。
联系人: 常州市金坛环境保护局行政服务科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19-82888448、82833554
邮箱: jthbxzfwk@163.com
1、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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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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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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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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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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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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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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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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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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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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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新城首府(二期、三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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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北侧、群贤路西侧、金桂路南侧、金康路东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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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城创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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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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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投资384528.97万元人民币建设,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34344㎡,主要建设内容为:二期拟建设7幢中高层住宅楼、4幢高层住宅楼、3座配套楼,并设地下两层停车库。三期拟建10幢中高层住宅楼、6幢高层住宅楼、2座配套楼,并设地下两层停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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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间,应落实环评中对噪声、废气、污水、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扬尘对居民等的影响。并按照《2014年常州市建设工地和堆场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中对堆场的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采用封闭施工,限制施工车辆车速,通过设置围挡,封闭管理,规范物料堆放场所,硬化地面,定期洒水,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防尘网,使用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等措施减少扬尘的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
按“雨污分流”要求设计和建设本项目雨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管网,进入常州市金坛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地下车库须落实环评中提出的相关要求。
合理布局、布置项目配套设施,并对相关设施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避免对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边界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4类功能区对应标准限值。
项目建成后应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制度,配套完备的分类收集设施,并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处及时清运。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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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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