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保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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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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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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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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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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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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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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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贤路东侧垃圾站(新城东苑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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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汇贤南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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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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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金坛区汇贤南路东侧。总投资1675万元,占地面积4.5亩,建筑面积168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垃圾中转站主体工程(办公楼、中转站、车棚、公厕门卫、污水池等)、相关设备器具(压缩机、垃圾转运车等),项目建成后,日转运垃圾量达6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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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专业运输车辆收集、转运生活垃圾,并加强运营过程的管理,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2.垃圾中转站产生的地面冲洗水和垃圾渗滤液经收集后定期由槽罐车托运至金坛区(沈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按《报告表》中要求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加强生产管理及操作规范,采用专业密闭式垃圾运输车等有效措施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硫化氢和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标准。
4.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合理规划垃圾运输车辆工作时间,加强对驾驶、操作人员管理,文明作业。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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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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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海目星产业园一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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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金坛大道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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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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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金坛区金坛大道66号。项目总投资160000万元,新建厂房及办公用房154762.4平方米,建成后形成年产激光切割机500台、激光焊接机220台、激光打标机1000台、锂电专用设备160台及自动化配套生产线70条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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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清洗废水经预处理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废水接管排放;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2.废气:按《报告表》要求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并在实际生产中不断优化废气处理工艺。不断提升装备水平,强化生产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落实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食堂配套油烟净化装置。
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以及处置、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瓶(HW49)、隔油池沉淀污泥(HW08)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动植物油由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含含油废抹布)、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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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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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汽车配件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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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经济开发区晨风路以南、复兴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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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金仕达汽配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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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坛经济开发区晨风路以南、复兴路以西。总投资50000万元,新建厂房及辅助用房56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汽车冲压件350万件、隔热罩150万件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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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废水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排放。
2.废气: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产生和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以及处置、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料、废焊条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HW09)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生活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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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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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汽车燃油箱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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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经济开发区金武路北、文景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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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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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拟建地点位于金坛经济开发区金武路北、文景路西,总投资20000万元,新建厂房25000平方米,建成后形成年产塑料燃油箱150万套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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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雨水排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网,冷却循环水作为清下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产生和排放。按《报告表》要求配套建设吹塑、焊接、注塑工段废气的收集、处理设施,加强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规定。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以及处置或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HW49)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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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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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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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经济开发区经十二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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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浚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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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坛经济开发区经十二路16号(租用常州市金坛酿造机械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总投资1000万元,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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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符合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落实《报告表》确定的废气治理要求,对粉碎、压缩成型、筛分、包装工段产生的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规范治理设施运行,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不断提升装备水平,强化生产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落实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西厂界执行4a类区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滤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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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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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模型3D打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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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河山环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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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微众快速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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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金坛区河山环路11号,投资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租用常州市金坛广顺钢结构有限公司1#厂房从事生产。该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汽车零部件(模型)10000件、家电零部件4000件、军工零部件3000件、小批量模具模型800件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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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按照《报告书》要求配套建设各工段废气治理设施,并在实际生产中不断优化废气处理工艺。不断提升装备水平,强化生产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落实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本项目烘干工段采用电加热。食堂配套油烟净化装置。
本项目VOCs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2.废水: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水帘幕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不得外排;打磨工件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得排放;生活污水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6.合理规划布局厂区设备,采用技术先进、噪音较低设备,对高噪声源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
3.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以及处置或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废油漆桶(HW49)、漆渣(HW12)、废机油(HW08)、废擦拭棉(HW49)、废活性炭(HW49)、废清洗溶液(HW12)、废双组份聚氨酯原料桶(HW13)、废硅胶固化剂桶(HW06)、废脱模剂桶(HW06)、水帘废水(HW09)、废光敏树脂瓶(HW13)、废酒精桶(HW13)作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废硅胶、废石膏、废胶水瓶、废边角料等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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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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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精密钢管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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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经济开发区珠山路北、月湖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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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达制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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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坛经济开发区珠山路北、月湖路东侧,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6万元),新建厂房和附属用房32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汽车精密钢管4万吨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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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项目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该项目冷却循环水、软水制备废水回用不排放。根据《报告表》确定的工艺配套建设污水治理设施,综合废水(硅烷化废水、酸洗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等)处理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接管排放。
不断提升废水处理工艺,强化废水设施管护,规范废水设施运行,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安装流量计和在线监测装置(监测指标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等)。
2.废气:按照《报告表》要求配套建设各工段废气治理设施,并在实际生产中不断优化废气处理工艺。不断提升装备水平,强化生产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落实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本项目须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
供热蒸汽锅炉、退火炉、穿孔加热炉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或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粉尘)、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以及处置或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酸洗、水洗槽污泥(HW17)、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HW17)、拉拔污泥(HW17)、废盐酸(HW34)、废切削液(HW09)、废桶(HW49)作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屑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含含油废劳保用品)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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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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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包装箱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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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经济开发区复兴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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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鼎晨包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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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坛经济开发区复兴路19号,总投资8000万元,新建厂房及辅助用房25000平方米,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纸箱1000万只、彩面2000万张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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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不得有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符合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落实《报告表》中确定的废气治理措施,对印刷、润版、上光、糊盒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不断提升装备水平,强化生产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落实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废气中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及表2标准,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其中西厂界执行4类区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以及处置、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CTP版外售综合利用;润版废液(HW06)、废油墨(HW12)、含油墨废抹布、手套(HW49)、废活性炭(HW49)、废包装材料(HW49)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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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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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晶圆及半模组产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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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晨风路10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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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尔思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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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18190.425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734万元)。项目建设芯片生产线和TO生产线,设计生产规模年产激光器芯片2400万粒(自用400万粒)、探测器芯片600万粒(自用)、发端TO组件400万件、收端TO组件600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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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按照《报告书》要求配套建设各工段废气治理设施,并在实际生产中不断优化废气处理工艺。不断提升装备水平,强化生产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落实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本项目烘干工段采用电加热。食堂配套油烟净化装置。
本项目VOCs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2.废水: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水帘幕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不得外排;打磨工件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得排放;生活污水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合理规划布局厂区设备,采用技术先进、噪音较低设备,对高噪声源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以及处置或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废油漆桶(HW49)、漆渣(HW12)、废机油(HW08)、废擦拭棉(HW49)、废活性炭(HW49)、废清洗溶液(HW12)、废双组份聚氨酯原料桶(HW13)、废硅胶固化剂桶(HW06)、废脱模剂桶(HW06)、水帘废水(HW09)、废光敏树脂瓶(HW13)、废酒精桶(HW13)作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废硅胶、废石膏、废胶水瓶、废边角料等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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