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8 年朱林镇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 年朱林镇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执行,关于印发2018年金坛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坛政办发〔2018〕124号)精神,特制定朱林镇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成立朱林镇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全镇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整治工作。
组 长:周 涌
副组长:杨擒龙 吴耿瀚
成 员:吴路平 蒋爱平 田云亮 高国庆 葛洪俊
周锁明 冯 龑 韩 昱 周小平 黄 彪
钱慧斌 王卫中 陶小兵 王爱平 顾旺胜
梅家乐 蒋锁真 蒋建华 丁沧宇 王 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建管站。吴路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对全镇范围内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2018 年11 月底前,规范全镇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经营行为,取缔一批不合法、不合规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三、工作对象
凡在我镇范围内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存在以下任意一项的均属此次整治对象:
1.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2.未取得环评手续,或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完成验收的;
3.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已取得营业执照但超范围生产经营的;
4.未取得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
5.未取得取水许可和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的审批手续的。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2018 年7 月15 日—7 月31 日)
全面登记排查、掌握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在全镇的数量、分布以及生产经营情况,建立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清单。
(二)全面整治(2018 年8 月1 日—11 月30 日)
1.自行整改阶段(2018 年8 月1 日—8 月31 日)。对存在问题有资质的混凝土搅拌站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限期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清除相关原料物资。
2.强制取缔阶段(2018 年9 月1 日—11 月30 日)。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的非法混凝土搅拌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依法采取停水、停电、拆除设施、设备等强制手段予以拆除取缔。
(三)考核验收(2018 年12 月1 日—12 月31 日)
镇政府组织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办法另行商定。
五、各部门职责
各行政村: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整治行动负主体责任,制定详细整治方案,负责做好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整治取缔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朱林分局:负责核查混凝土搅拌站有无营业执照或有营业执照但超范围经营行为。
环保办:负责核查混凝土搅拌站的环评手续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手续。
朱林国土所:负责核查混凝土搅拌站的用地合法性。
建管站:负责核查混凝土搅拌站有无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协调对需拆除取缔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采取停水措施,对需拆除取缔且已申领过资质的混凝土搅拌站上报住建委吊销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朱林交管所:负责核查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运输车辆是否有超载行为;对于具有码头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核查有无港口经营许可手续。
朱林水利站:负责核查取水许可证和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的审批手续。
城管中队:负责配合做好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拆除取缔工作。
朱林、西岗派出所:负责保障拆除取缔行动的现场秩序,对于干扰妨碍和阻扰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朱林供电所:负责对需拆除取缔的混凝土搅拌站采取停电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整治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是落实省、市、区“263”专项行动要求,是规范商品混凝土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积极部署开展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提前制定预案,维护社会稳定。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方方面面,容易引发矛盾和冲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严格执法、坚决整治的前提下,做好充分的思想和组织准备,认真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和涉事企业主的思想工作,认真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防患于未然,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追责问责。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全力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取缔工作。对整治不力、监管失职的单位和个人,由镇纪委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