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生产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朱林镇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8日
抄送:常州市金坛区安委会
(此件公开发布)
朱林镇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线,以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及网格化监管为抓手,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努力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防范和遏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法定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三、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7、《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9、《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工作的意见》
10、《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11、《常州市金坛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12、《常州市金坛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13、《常州市金坛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14、其他政策性文件
四、检查范围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三大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2、重点企业、冶金铸造、建材等行业企业。
3、生产条件较差、规章制度不落实、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单位以及群众举报的相关单位。
5、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五、检查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危险因素辨识和安全风险管控)。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原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六、检查要求
1、准确把握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必须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压力感。
2、突出检查重点,狠抓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对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除了镇安全环保办平时巡查外,在春节前、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月暨夏季高温、国庆节前等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必须列入检查名单,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必须及时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责任到人,并定期复查,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做到“一必须五到位”。
3、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制度、重大节日领导检查制度和冬、夏季事故高发季节专项检查制度、重要时段重点检查制度。同时要继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各层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并继续实施较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4、分级负责,属地管辖。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要求,镇是二级网格单位,村是三级网格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其名单列入镇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由镇安全环保办负责进行;其他未列入的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辖的原则,由企业所在行政村的村民委员会负责进行。各行政村安全员必须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对辖区内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发现有单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和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漏报的应及时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汇报;因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行政或法律责任。失职追责、尽职免责。
5、职责明确,齐抓共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朱林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朱林镇人民政府及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支持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工作。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监管责任,镇政府及镇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镇、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镇安委会分管领导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镇安委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有对管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
七、镇安全环保办负责检查企业名单
1、化工企业
常州市日新树脂有限公司
2、建材企业
常州市金坛林泉建材厂
常州市常淮新型墙体建材厂
常州翔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常州市天润彩瓦厂
3、机械、冶金企业
常州海春工具有限公司
常州市金坛隆宇铸造厂
常州九佐吉工具有限公司
常州市金坛金宏金属炉料有限公司
常州金阳纺机有限公司
常州市仁旺机械有限公司
常州市久泰机械有限公司
江苏亮舟防爆电气有限公司
常州市金坛卓然机械有限公司
常州市金坛长征化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常州步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常州市舜达造船有限公司
江苏天鑫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市从禾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常州市利维铁路器材有限公司
常州市金坛耐思得自行车有限公司
常州洮湖机械有限公司
常州市旺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科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4、电镀企业
常州市金坛雄风五金装饰厂
5、纺织、服装企业
常州锐联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常州市金坛虹瑞毛纺厂
常州卓美家纺有限公司
常州市金坛兢宇服饰有限公司
金坛华星服饰有限公司
常州市金坛唐皇织布厂
金坛区苏磊织布厂
6、其他类型企业
常州市晨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常州市金坛常泰玻璃制瓶有限公司
江苏八达畜禽有限公司
江苏富沃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天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康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景程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金坛市西岗镇隆兴饲料加工厂
常州市金坛正大饲料制造有限公司
常州市金坛常金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八、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对列入区安监局重点监管的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店、灿阳烟花爆竹公司仓库;农药及油漆经营部等需要申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领证单位,由镇安全环保办负责配合区安监局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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