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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505/2018-0002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税务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财税〔2018〕50号 发布机构 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18-05-14 公开日期 2018-05-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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