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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的申请
索引号 014139329/2018-00060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朱林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朱政发〔2018〕133号 发布机构 朱林镇
生成日期 2018-09-21 公开日期 2018-10-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的申请
 
关于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的申请
朱政发〔2018〕133号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 (中办发201630)、《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贯彻中办发201630号文件精神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通知》(苏司通 2016 42)等文件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特申请建立公职律师制度。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

20189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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