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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部分河长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329/2018-0005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朱林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朱政发〔2018〕125号 发布机构 朱林镇
生成日期 2018-09-06 公开日期 2018-09-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部分河长的通知
 
关于调整部分河长的通知
朱政发〔2018〕125号


因部分河长工作岗位变动,经朱林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部分河长及河长联络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丹金溧漕河(区级河道)镇级河长由朱林镇镇长周涌同志担任,联络员由周锁明同志担任。

2、薛埠北河(区级河道)镇级河长由朱林镇副镇长胡卫平同志担任,联络员由周双庆同志担任。

3、五星圩内河(镇级河道)镇级河长由朱林镇党委副书记于建林同志担任,联络员由王依山同志担任。

4、长兴圩中心河、川心河(镇级河道)由朱林镇人武部长杨文君同志担任,联络员由蒋丽丽同志担任。

5、圩桥河(镇级河道)镇级河长由朱林镇党委统战委员马徐丽同志担任,联络员由王叶苗同志担任。

6、西洋圩河(镇级河道)镇级河长由朱林镇党委组织委员吴耿瀚同志担任,联络员由蒋爱平同志担任。

7、黄梅闸河、乡砖瓦厂河(镇级河道)镇级河长由西岗派出所所长韩昱同志担任,联络员由薛锁泉同志担任。

其他河道的河长及河长联络员保持不变。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

                             20189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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