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镇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确保2018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政策公开、规范、高效实施,根据省人大《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的通知》、区农机局《关于印发2018年金坛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2018年朱林镇秸秆机械化还田督查组。有关通知要求如下:
一、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
今年,坛农机字〔2018〕14号文件,在总结近年经验的基础上,对补助对象和操作程序作了重要调整和规范,在仍坚持“谁还田、补给谁”的原则下,将作业主体由原来的村委会调整为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作业补助直接补助到按作业标准实施秸秆还田的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补助资金严肃执行“六个严禁”;操作程序增加督查环节,对实施主体的资格、作业还田的质量、面积、补助资金的使用全面督查。
二、明确工作职责
把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纳入镇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中,各行政村、镇农服站、镇环保办、镇财政所、镇审计所等相关部门是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负责还田工作具体实施和监管工作,负责对还田作业面积和质量核实工作,负责补助资金使用的督查工作。
三、成立督查工作组
总负责人:王新强
组 长:周 涌
副 组 长:于建林 朱福金 胡卫平
成 员:吴长荣 吴路平 王依山 周双庆
王叶苗 丁小庆 徐国强 柳灯荣
王 健 滕文祥 邹静华 王忠斌
吴保生 刘成生 陆伟明 从洪生
张晓华 孙敖洪 曹 伟 李 航
汤洪彬 王建和 严剑文 蒋爱平
周治中 房静超 李爱民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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