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水利局 > 政策法规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新孟河延伸拓浚(金坛区)及综合 配套整治工程大墩闸站项目 安全监督的意见(三)
索引号 014139070/2018-0006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水字〔2018〕79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8-06-08 公开日期 2018-08-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新孟河延伸拓浚(金坛区)及综合 配套整治工程大墩闸站项目 安全监督的意见(三)
 
关于新孟河延伸拓浚(金坛区)及综合 配套整治工程大墩闸站项目 安全监督的意见(三)
坛水字〔2018〕79号

常州金坛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6月7日,区水利局安全生产督查组对你公司实施的新孟河延伸拓浚(金坛区)及综合配套工程大闸站项目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安监人员认真检查了施工现场,查阅了安全生产台账,听取了工程参建各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的介绍,认为存在以下问题,需引起足够重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能满足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实体和安全施工设施不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

3.三级安全教育要经常性落实到位。

请你处及施工、监理等参建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度,按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水安监〔2011〕475号)及《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意见》(苏水规〔2009〕4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程生产安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普查,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监督项目组备案。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18年6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