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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常州市金坛区2018年度中央财政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安全监督的意见(一)
索引号 014139070/2018-0006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水字〔2018〕78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8-06-06 公开日期 2018-08-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常州市金坛区2018年度中央财政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安全监督的意见(一)
 
关于常州市金坛区2018年度中央财政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安全监督的意见(一)
坛水字〔2018〕78号

常州市金坛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处:

2018年6月5日,区水利局安全生产督查组对常州市金坛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检查人员认真查看了施工现场,听取了工程参建各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的介绍,认为存在以下问题,需引起足够重视。

1.施工围堰不能满足汛期防汛要求。

2.庄城排涝站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规范。

3.友谊排涝站工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实体和安全施工条件不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4.建丰枢纽工程引水河沿线高压电杆周围过量取土,且未增设安全防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5.所有检查项目施工现场都缺少安全标志、警示标语等设置。

请你处及施工、监理等参建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水安监〔2011〕475号)、《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意见》(苏水规〔2009〕4号)以及应急度汛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程生产与度汛安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普查,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6月12日前书面报监督项目组备案。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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