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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区政府为居民购买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
索引号 014138908/2018-00043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救灾抢险 民政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7-25 公开日期 2018-07-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区政府为居民购买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
 
金坛区政府为居民购买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


为了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减轻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给居民造成的损失,区政府为居民购买了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

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由区政府出资为全体居民统一购买,无需居民个人自付,保障对象为金坛区所有户籍居民及在自然灾害抢险救灾中受到人身伤害的非户籍施救人员。

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保障主要包括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飓线、台风(热带风暴)、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地震自然灾害造成的居民人身伤害和家庭财产损失,火灾、爆炸、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居民人身伤害和家庭财产损失,在承保区域范围内参与抢险救灾人员(不分户籍)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其遭受人身伤害,保险机构均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我区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自实施以来,提升了政府救助能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全区居民增添一条灾后保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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