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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参加2017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的通知
  信息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11-2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

2017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即将结束,目前还有部分社会组织未参加年检(名单附后)。按照省、市社会组织年检工作要求,逾期未参加年检的一律视为年检结论不合格,其结论将录入省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告。同时,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政策规定,对连续三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及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将依法进行撤销登记,相关信息将录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及法人征信系统。

请还未参加年检的各社会组织尽快进行年检,相关业务主管单位依法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强指导监督。年检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8年12月12日,逾期不再办理。联系人:庄念,电话:82820840。

附件:未参检社会组织名单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

2018年11月23日

附件下载:附件:未参检社会组织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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