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家组评审,我局确定了尧塘街道、朱林镇、薛埠镇三地的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单位,拟报省农委批准。三个点分别为:常州市金坛区水北供销合作社(尧塘街道)、金坛区朱林苗旺农资经营部、金坛区薛埠罗钟农资经营部。
特此公告。
常州市金坛区农林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