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金发放操作办法的通知》(坛卫[2017]117号),我区2018年登记的持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及城镇非从业居民实行一次性奖励工作完成了个人申报、审核、公示、确认程序。最终2018年由财政支付的企业持证退休一次性奖励人员为11279人,发放金额4059200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人员为58人,发放金额208800元。
特此公示,如对资金使用有异议,请在七个工作日内向金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指导科反映意见,电话:0519—82886536
附件:2018年一次性奖励财政发放对象
金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18日 附件下载:2018年一次性奖励财政发放对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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