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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农药经营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农林局 发布时间:2018-03-2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各镇(街道办)农服站(经发办、农业农村办)、有关农药经营者: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2018年8月1日前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农业执法部门将依法处罚。《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经营者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一为“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为了满足广大农药经营者的学习需要,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区农药经营人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有培训需求的农药经营人员,自愿报名。2018年仅举办一期,以后是否举办视情况而定。

二、报名时间

2018年 3月 27-29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到各镇(街道办)农服站(经发办、农业农村办)报名,报名时需交纳午餐费420元/人(7顿*60元/顿)并登记身份信息。各镇(街道办)农服站(经发办、农业农村办)于3月30日下班前将报名情况汇总表(电子表)报至区农林局农业科邮箱(jtnyk@qq.com)。请各镇(街道办)务必通知、组织到位。

三、培训首日需携带资料

1. 二寸近期免冠照片(蓝底)2张(背面写上姓名和单位);

2. 身份证原件。

四、培训时间

2018年 4月 2 日到2018年 4 月 11日,共7个工作日(4月5日-7日清明假期正常休息),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共56课时。

五、培训地点

常州市金坛樱花大酒店(常州市金坛区西门大街88号)。

六、其他

各镇(街道)代收的午餐费在培训首日交给樱花大酒店,由樱花大酒店按名单集中开具餐费发票。

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颁发农药经营人员职业技能合格证。

联系人:朱萍 电话0519-80189061。

附件:报名情况汇总表.doc(点击下载)

常州市金坛区农林局

2018年3月26日

附件下载:报名情况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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