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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8年度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18-03-1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局文件

坛科字〔20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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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8年度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与清华大学在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充分利用好清华大学丰富的智力资源,促进我区企业转型升级,根据区政府与清华大学2015年11月签订的第三轮《共建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金坛试点基地协议书》,我区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清华大学研究生在坛社会实践活动。

为切实做好2018年清华大学研究生在我区的社会实践工作,确保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如期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8年清华大学研究生在金坛的社会实践活动是区政府履行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共建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金坛基地协议书》的一项重要工作,区委、区政府领导十分重视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因此,各镇、开发区、街道、各有关单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清华大学研究生在金坛社会实践的


目的和意义,认真做好组织和发动工作。

2. 本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照清华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征集2018年度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的函》的要求,认真研究和申报项目;申报的项目既要有一定的科技含量,还要考虑到研究生在社会实践期间(6周)能够基本完成;博士实践生就自己有意向的项目与接收单位详细接洽,双方进行双向选择。

3. 今年清华大学社会实践团将全部由普博一年级、直博二年级博士生为主体,实践时间为7月2日-8月12日(共6周),专业覆盖理、工、文、法、哲、史、经济、管理、医学和艺术等诸多门类(见附件三)。

4. 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期间食宿由接收单位负责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并解决研究生往返车费(相当于硬卧车票)。接收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与学生签订相关协议,对有关项目任务和保密等问题作出约定。接收单位要加强对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及平时的管理,确保社会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5. 凡自愿接收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单位,必须填写《清华大学2018年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征集表》并盖单位公章报送科技局科服科,电子表格请在4月13日前发至邮箱或QQ(E-mail:kjhcp@163.com或QQ:1123026905),表格可从金坛区科技信息网(www.jtkj.gov.cn)下载。

6. 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春平    郑月萍

联系电话:82880231 82881535传真:82823191

附件:1. 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接受单位须知

2. 2018年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征集表

3. 2018年清华大学预计参加社会实践的博士生人数

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局

2018年3月14日


附件1

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接收单位须知

研究生社会实践是清华大学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清华大学与地方合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各接收单位为我校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的顺利展开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也为学校培养合格人才做出了贡献,在此向各接收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了保证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持续、顺利、有效地开展和完成,根据基地建设协议的相关要求,特将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1、学校在落实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时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将基地申报的项目面向博士生开放,博士生就自己有意向的项目与接收单位详细接洽,双方进行双向选择;

2、为了提高研究生社会实践的效率,保证社会实践的顺利开展,请各接收单位高度重视与研究生的前期联系工作,指定具体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其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在落实项目阶段,双方能够顺畅、充分地进行项目接洽。在学生赴单位实践之前,双方还应就项目的详细背景、相关要求、工作计划、工作条件等进行充分沟通,以便同学能利用在校时间做好资料搜集、软件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到单位之后更快、更好地完成项目任务;

3、在实践期间,实践接收单位需有专人负责对参加社会实践研究生进行管理、督促和接待等工作,并提供研究生完成项目必需的工具、资料及人员协助和指导;

4、各接收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实践期间的安全教育和保障工作,为研究生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健康的条件。如接收单位需安排实践研究生赴外地工作,不论时间长短,必须报基地批准;且赴外地工作累计时间不得超过2周;

5、接收单位需解决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的往返交通费用(一般为火车硬座,如需在火车上过夜,则为硬卧)以及在实践期间的食宿(学校建议:住宿可参考本单位人员出差的标准,不要安排研究生住宿高档宾馆,满足基本生活条件、保证住宿安全卫生即可;伙食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保证饮食卫生);

6、研究生在前往接收单位之前为准备实践项目而与单位的联系费用、经单位同意后而购买的有关资料等费用,需由单位给予报销;

7、在提出实践项目需求并经基地审核确认,送交清华大学研究生院以后,原则上不得取消该项目或进行变更;研究生到达实践基地后,接收单位不能单方取消学生的实践项目。如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过基地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共同协商后妥善解决;

8、接收单位可以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和条件,配合基地对研究生进行爱国主义和国情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可以组织的教育活动主要包括:社会调查、参观企业、与本地技术骨干座谈、组织科技讲座、进行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等;

9、研究生在实践单位工作的时间必须满6周(7月2日-8月12日),请各基地督促实践单位按照6周的时间安排工作计划,研究生不能提前离开实践单位。如果原先申报的项目提前完成,建议结合单位需要临时增加一些阶段性研究课题或者人员培训、资料翻译、调查研究等工作;

10、在社会实践期间,学校原则上要求研究生应按照接收单位员工上下班时间正常作息,每周保证5个工作日。研究生因特殊原因需离开实践岗位超过3天,需经接收单位和学校研究生部双方同意。接收单位应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对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严格要求。对于个别表现不好的研究生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并将情况向学校反映;

11、社会实践结束后,接收单位有关负责人应如实、客观地填写对研究生的鉴定(请注明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在学生实践结束前交各实践基地汇总。实践学生本人不接触已经签署评定意见的评定表;

12、研究生社会实践虽属无偿科技服务,但其科技成果属学校的职务成果,接收单位可以无偿使用该项科技成果,但无权单独申请专利,可与清华大学共同申请专利。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清华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3月12日


附件2

2018年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征集表

项目名称

(20字以内)

项目具体

任务描述

(应尽量详细,可添加附页、订在本页后面)

所需研究生的

学科方向

(或关键知识、技术背景要求)

需要研究生事先做何准备工作

(资料、软件、信息等)

工作量预计(天)

注:学校规定暑期社会实践时间为6周(含30个工作日)

需求人数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签名并盖

单位公章

单位准备工作

(填是或否)

1、能否提供合适项目课题的详细需求;

2、能否指定专人负责研究生实践期间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3、能否落实必要的工作环境和食宿等生活条件。

备注

填写说明:(1)请详细填写所有内容。(2)本表填写上交后,原则上不得更改或取消项目。(3)项目负责人应充分了解学生所要承担项目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并与学生在选项目阶段进行联系,以便学生做好前期准备,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完整。(4)请仔细阅读实践接收单位须知。

格式要求:(1)一张表格只能填写一个项目。(2)请不要添加多余空格。(3)请不要更改格式。


附件3

2018年清华大学预计参加社会实践的博士生人数

院(系、所)

预计参加实践

博士生人数

学科方向

建筑学院

52

建筑学

土木工程

城乡规划学

风景园林学

土木工程系

36

土木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系

50

土木工程

水利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环境学院

88

土木工程

核科学与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

工程博士

机械工程系

83

工程博士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机械工程

精密仪器系

42

仪器科学与技术

光学工程

汽车工程系

29

机械工程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工业工程系

38

管理科学与工程

电机工程与

应用电子技术系

50

电气工程

电子工程系

87

电子科学与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工程博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8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程博士

自动化系

71

控制科学与工程

航天航空学院

88

力学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工程物理系

57

核科学与技术

物理学

化学工程系

36

材料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

材料学院

75

材料科学与工程

数学科学系

35

数学

统计学

地球系统科学系

30

生态学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39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交叉信息研究院

16

物理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高等研究院

10

数学

物理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经济管理学院

58

理论经济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商管理

应用经济学

金融学院

34

应用经济学

公共管理学院

39

公共管理

人文学院

79

哲学

中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

中国史

外国史

社会科学学院

58

哲学

政治学

社会学

体育学

理论经济学

法学院

41

法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

31

传播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25

马克思主义理论

美术学院

42

美术学

艺术学理论

设计学

核能与新能源技术

研究院

39

化学工程与技术

核科学与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工程博士

教育研究院

22

教育学

公共管理

教育博士

微电子与纳电子学系

23

电子科学与技术

医学院

84

生物医学工程

临床医学

生物学

药学院

38

生物学

软件学院

27

软件工程

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

35

数据科学和信息技术

环境科学与新能源技术

精准医学与公共健康

总计

1773

注:表中为各院系预计将参加2018年度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博士生人数,但因博士生科研进度安排以及硕士生选修等因素,实际参加社会实践人数将会与上述数据稍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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