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下达我区的2017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任务已超额完成,经区第三方核查组严格按要求对作业地点、作业机具、作业面积、作业质量、台账资料等情况核实后,最终确定各镇(街道)、行政村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和补助金额,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8年1月5日起至2018年1月11日,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和区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金坛区农业机械管理局(80189185)、金坛区财政局(82328723)。
附件: 2017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公示表.xls(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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