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辖区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全区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的监督管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诚信自律,震慑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金坛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企业信用等级初评工作。
信用等级评定原则以企业是否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和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作为评定信用等级的主要标准;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情节的轻重、主观过错的大小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作为评定信用等级的辅助标准。信用等级分为守信、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采用12分制管理:11~12分(含),为守信;7~10分(含),为一般失信;3~6分(含),为较重失信;0~2分(含),为严重失信。
我局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地对辖区内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进行信用等级初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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